健康是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基础,拥有健康就拥有幸福,健康是人们最宝贵的财富。但是疾病却时时刻刻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近年来,由于环境污染等因素,使威胁女性的六大恶性肿瘤(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呈现发病率上升并有低龄化、群体化的趋势,为了保障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使其患了重大疾病后能得到及时治疗和帮助,缓解因治疗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水电七局工会于2001年起参加了由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推出“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为女职工建立一道互帮、互助、自我保障的防线。 1.投保范围、对象 单位的年满18至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外阴、输卵管之其中任何一种恶性肿瘤的女职工(投保人)均可自愿申请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 2 保险期限 本互助保险期限十年期。从计划书签署之日算起,期满或被保险人患病获得保险赔付后,保险责任自然终止。新投保人须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执行150天的医疗观察期。 3.保费及保险金标准 保费:十年期的每份100元。每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以投保一份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保险金额为20000元。投保人一经参保,不可退保。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4.缴费方式 保险费可由个人全部缴纳。 5.保险范围及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经单位所在市及以上(含市级)、具有病理检验条件的医院确诊,并经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鉴定小组鉴定为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外阴癌、输卵管癌之一或并发多项者,每份保险可获得互助保险金10000元,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二份)。保险金一次性给付后,保险责任终止。专家鉴定小组对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和凡在四川省以外的医院确诊的,而省职工保险互助会认为有必要复诊的,必须至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指定的四川省省级以上(含省级)医院复诊,复诊费用自理。 6.除外责任 在医疗观察期内,即被保险人自计划书签署之日起150天内(含150天)罹患本计划规定的六种原发性恶性肿瘤或保险期内患上述六种非原发性恶性肿瘤者,省职工保险互助会不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 7.领取保险金手续 被保险人在互助保险责任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的上述六种恶性肿瘤之一,可经所在单位工会向省职工保险互助会提出申请,经医疗鉴定小组审核并由专家签署意见后,办理相关手续。 8.续保 互助保险期满,本人可自愿重新缴费继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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